好消息: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加州通過了新的州法律,使房主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容易建造 ADU 。
如果當地司法管轄區的 ADU 規則比新的州法律更嚴格,則州法律將推翻這些更嚴格的當地規則。在我們發言時,當地司法管轄區正在努力修改當地規則,以確保它們符合這些新的州法律。
請觀看由非營利組織Generation Housing主辦的錄製網路研討會,其中包括納帕索諾瑪ADU 中心以及來自聖羅莎市和索諾瑪縣的專家規劃師,以了解更多信息,並繼續閱讀以了解更多詳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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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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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ADU 通常可以建在住宅區或混合用途區中現有或擬建的單戶或多戶建築的任何地塊上,無論地塊大小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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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 ADU 和室內小型 ADU (JADU)都可以建造在單一家庭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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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式和附加式 ADU 的面積最大可達 800 平方英尺(sf),高度可達 16 英尺,側面和後院至少有 4 英尺的退縮。適用建築標準,但不適用典型的分區標準(即地塊覆蓋率、建築面積比率或開放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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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ADU 是對現有合法結構(例如距物業紅線 4 英尺以內的車庫或棚屋)的改建或替換,則不需要任何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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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積小於 750 平方英尺 (sf) 的 ADU 不收取影響費。如果 ADU 大於 750 平方英尺,影響費(道路、公園等)必須與主屋成比例。仍然可以收取許可費。
新法律的完整摘要:
允許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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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ADU 通常可以建在住宅區或混合用途區中現有或擬建的單戶或多戶建築的任何地塊上,無論地塊大小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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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 ADU 和室內小型 ADU (JADU)都可以建造在單一家庭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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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戶或多用途地塊上至少可以建造 2 個 ADU 。這個可以 包括:
o 選項 A) 兩個獨立的 ADU(面積達 800 平方英尺,高度達 16 英尺,至少有 4 英尺的退縮)
o 選項 B) 非居住空間可轉換為 ADU,最多可達現有公寓數量的四分之一。
o 房主可以選擇建造方案 A 或方案 B。
o 不允許初級 A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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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現有規則或契約如何,房主協會都不能禁止 ADU 或 JADU 。然而,HOA 可以為 ADU 和 JADU 制定合理的設計指南。
申請流程、費用、佔用限制和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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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U 將自動獲得當地司法管轄區的批准——如果符合標準,則必須在不舉行任何公開聽證會的情況下獲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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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管轄區審核 ADU 申請的時間不超過 6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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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積小於 750 平方英尺 (sf) 的 ADU 不收取影響費。如果 ADU 大於 750 平方英尺,影響費(道路、公園等)必須與主屋成比例。仍然可以收取許可費。 (註:地方司法管轄區通常仍在收取學校影響費。長期以來的州法律規定,學校不能對 500 平方英尺以下的單位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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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級公用設施容量的費用必須與新需求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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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獲得建築許可證的 ADU不受業主佔用規則的約束。 JADU 仍然需要業主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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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ADU 是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建造的,且符合分區、健康和安全標準,則對未經許可的 ADU的執法將暫停 5 年。
單位尺寸和設計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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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管轄區必須允許獨立式和附屬 ADU 的面積不超過 800 平方英尺,高度不超過 16 英尺,側面和後院退縮至少 4 英尺。建築標準,但司法管轄區不能根據某些分區標準(即地塊覆蓋率、建築面積比率或開放空間)予以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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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ADU 是對現有合法結構(例如距物業紅線 4 英尺以內的車庫或棚屋)的改建或替換,則不需要任何挫折。
停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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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房主不需要為 ADU 提供額外的停車位,也沒有人需要提供超過一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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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需更換停車位 適用於透過車庫改建而創建的 A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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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將現有空間改建為 ADU,或者 ADU 距離公共交通(包括公車站)0.5 英里以內,或者在汽車共享的街區內,或者如果不提供所需的停車許可證,則不需要新的停車位ADU。
請注意,這些可能不適用於沿海地區,並且出於安全、交通或基礎設施原因,有時可能會在其他地方進行必要的修改。因此,在開始規劃任何 ADU 專案之前,請務必先諮詢當地規劃部門。然而,這些新法律現在適用於大多數 ADU 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