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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 ADU 州法律的北灣商業雜誌

請查看《北灣商業雜誌》 Jeff Quakenbush 撰寫的這篇文章,內容涉及2020 年ADU 州法律變更,這些變更使建造ADU 變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容易,其中引用了我們自己的ADU 專家Scott Johnson的話!文章正文也可在下面找到。


附屬住宅單元(也稱為「奶奶單元」)的融資和建築許可選擇正在改善,倡導者稱這將有助於緩解加州的住房短缺。

納帕索諾瑪ADU 中心顧問斯科特·約翰遜(Scott Johnson) 表示,州長加文·紐瑟姆(Gavin Newsom) 去年簽署了幾項重要的新法律,該中心於去年成立,旨在幫助房主開展此類項目。新立法涵蓋了 2017 年通過的法律的擴展內容,並明確了 ADU 的選址、誰可以建造、需要多少停車位以及當地許可機構可以收取的費用:

  • ADU 不必是業主自用,只要建築許可證是在 2025 年 1 月 1 日之前頒發即可。

  • 住宅用地可以同時擁有 ADU 和初級 ADU。

  • 小於 750 平方英尺的 ADU 可以免除許多費用。

  • 房主協會不能禁止 ADU。

  • 停車要求減少。不需要超過一個停車位,車庫改建或交通站半英里範圍內不需要更換停車位。

  • 對於面積小於 850 平方英尺的單元,側面和後面的退縮幅度可小至 4 英尺,最小高度可為 16 英尺。

小型 ADU(或 JADU)在法律上被定義為在擬建或現有單戶住宅的圍牆內創建的獨立可出租住宅,而不擴大該房產的現有佔用面積。這些單元的面積不超過 500 平方英尺,可以與主物業共享功能,例如暖氣和管道系統,可以配備小型插入式電器並共用浴室。

據住房和社區發展部稱,《加州健康與安全法》第 65583(c)(7) 條要求地方政府制定計劃,激勵和促進 ADU 的創建。截至今年 1 月,該州擴大了用於建設 ADU 的贈款和其他財政激勵措施的範圍。

尤凱亞市是當地機構之一,已經利用這些資金啟動了一些項目,例如預先設計的計劃,這些計劃可以以較低的成本和更快的許可處理速度提供給房主。

約翰遜週三在《商業雜誌》舉辦的北灣建設虛擬建築行業會議上表示,即將推出的私營和非營利部門計劃也將幫助房主負擔得起增加這些二級單位的費用。這些來源包括一些希望在今年稍後推出融資工具的北灣貸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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